第13章-《农门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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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此,杜子峰亲自搀起跪在地上的何氏,温声道:“你家并无人犯王法,本官前来只是想亲眼看看这个番薯是不是真的,并无他意。”
除了王富贵这个里长,何氏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,就是当年来征兵的那些人,哪见过县太爷啊,在她眼里,县太爷就是云彩尖儿上的人,虽然心心念念的想着大郎当官回来,可要让她说清楚希望大郎当个什么官,她自己也不知道,只不过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一听官儿,下意识就怕。
即使杜子峰温声安慰了两句,何氏依旧怕的腿软,碧青见她站都站不住,就叫二郎把何氏搀进屋里去。
即使心里害怕,走到门边的何氏依旧回头看了碧青一眼,眼里的担忧令碧青心里不由一暖,短短的几个月,自己跟何氏二郎已经成了真正的一家人。
碧青深吸了一口气,记得古代都颇重视农桑,自己发现番薯的事儿,怎么也不该是罪过吧,想到此,看向杜子峰:“番薯是我无意发现的,随手栽在菜园子里,不想就活了,还结出了这么多番薯来,大人若是寻根究底的非要问来处,小妇人也是不知的,如此,大人还有旁的话问吗?”
杜子峰愣了一下,半晌儿方低声道:“你念过书?”
旁边的王富贵眼睛都瞪的老大,直愣愣盯着碧青,那种目光,仿佛碧青念过书是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。
碧青脑子里迅速转了不下十个念头,这里不是现代,即便是男人,识字的也不多,能念起书的大都是富家子弟,哪怕是所谓寒门出身的士子,也不可能是自己这样的乡下丫头。
从小五嘴里碧青知道,这十里八乡都算上,识字的一共也数不出五个来,其中还包括给二郎看病的那个庸医,自己这样的是完全不可能有念书机会的,又怎会识字。
可碧青也知道,自己露出了太多马脚,让一个受过多年教育的人,装成不识字的乡下丫头,比什么都难,说话用字不自觉就会带出来。
自己是个外来人,村子里人心思简单,性格朴实,又都是没什么见识的农户,自然不会留意这些,而这个男人是当官的,在官场上混的人,心思缜密观人于微是基本条件,所以这件事自己不可能瞒过去。
哪怕他刚才这句话是试探,自己的迟疑也说明了一切,好在自己并不是王家村土生土长的,这就给了她闪转腾挪的机会。
想到此碧青摇摇头:“并不曾正经念过什么书,在家时,邻居住了个落第的秀才,跟我家走动的勤便,闲来无事就教我认了些字。”
王富贵的眼睛瞪的更大,心里就琢磨,这王大郎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,一口袋黍米就能换来个识文断字的媳妇儿,这可真是,大郎爹的坟头上都冒青烟了。
大概觉得碧青的理由说的通,男子并未再问下去,而是说了发现新的庄稼品种有奖励的事,碧青愣了半天,以为自己听差了:“大人是说,官府会奖给我银钱?多少?”这么说着,眼睛直勾勾盯着男人。
大概被碧青市侩的嘴脸惊住,男子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,点点头:“朝廷规定,发现新的庄稼品种,并栽种成功者,奖银十两。”
十两?碧青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,一瞬间有种中了大奖的感觉,本来王富贵把这事儿捅到官府,还以为赚钱大计黄了呢,不想,竟然官府有奖赏,还是十两银子。
碧青现在初步弄清楚了,这个世界的物价水准,二十四五文可以买一斗黍米,一斗黍米等于十二斤,这么算下来,一斤黍米也就两文钱,而一千文铜钱可以换一两银子。也就是说,十两银子就是一万文,可以买五千斤黍米。
碧青眼前仿佛堆满了黄澄澄的黍米,有了这些黍米,爹娘弟妹再也不会挨饿了,这么想着眼睛竟忍不住有些酸涩,一眨眼两串眼泪就落了下来。
碧青赶紧抹了去,现在可不是感伤的时候,看向用奇怪目光盯着自己的男子,碧青也顾不上他怎么想了,冲着他一伸手:“既如此,银子拿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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