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朋友-《想让我屠龙?可以,得加钱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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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在最后的关头,这个名为苏鹿的少年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震惊的事。
他挟持了天秤帮的老大约克,要拿走青铜灯。
一架武装直升机,两个人,一把改装版加特林重机枪,一把蝴蝶刀。
从天秤帮几十个人,几十把枪的手上抢走了那盏青铜灯。
憋屈,太他妈憋屈了。
天秤帮立足芝加哥这么多年,从来都是横行霸道抢别人的,什么时候让别人抢过?
约克动用了在芝加哥的所有人脉关系,花了几十万美元,只能查到少年的背景很深,背后的人物很大,即使是天秤帮跟他们比起来只是一只蝼蚁。
无奈的约克只能拿约翰出气。
毕竟是约翰举荐的那个少年。
约翰为天秤帮卖了这么多年命,约翰可以动他,但不能杀他。
虽然为此约翰几乎破产,成了一个全身家当只剩一对核桃的穷比,但能活下来,约翰已经很庆幸了。
如果问他恨不恨那个害他失去一切的少年,约翰扪心自问,大概是恨不上了。
他是个潇洒的男人,失去所有的财产算不上遗憾,能让他遗憾的或许只有失去这对虎头核桃。
在那个雨夜里,那个少年用一把蝴蝶刀抵住芝加哥顶级黑帮老大的脖子,敢威胁几十个拿枪的黑帮。
约翰打心底里佩服他,最起码他肯定没胆识去这么做。
滴滴滴——滴滴滴——
约翰接通了电话,将烟头熄灭在烟灰缸里:“你好。”
“找工作吗?”电话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少年的声音,用的中文。
约翰愣住了,久久无言。
“你傻逼吗?”
良久,约翰缓缓开口骂道。
神经病啊,害他失去了一切,现在还来打趣他。
“月薪八百美元。”少年冷静的说道。
“妈的,老子在黑帮的时候八万美元都入不了眼,你现在给我开一个月八百,真他妈混蛋。”
少年犹豫了一下,说道:“九百也不是不可以……不可以,一个月最多八百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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