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下次出来谈生意,一定要先把自己的嘴给缝上。 特么的,自己坑自己,也是服了。 “小秦,你这开价也太狠了,30%已经高出市场价2倍了,你这直接40%,就算是我们天娱传媒也吃不消啊!这样,35%吧!”刘建宁哭丧着脸说道。 “刘董你刚才不是说30%是洒洒水么,现在一瞬间就哭穷,你们这些资本家的话是一句不能信啊!” “这...”刘建宁被怼的无法反驳。 “好了刘董,我也不跟你兜圈子了,一首歌创作费100万,然后40%的版权分成。 能接受就接受,不能接受就算了,我是看你诚意满满,才要的40%版权分成。 如果是别的公司找我,创作费只会更贵,至于分成,没有5:5,我是不会考虑的。 我刚才就说了,找我写歌会很贵。 不过虽然很贵,但是有一点我可以保证,那就是我写的歌绝对可以大火。 要是不火,我可以分文不取!”秦远无比霸气的说道。 他现在不着急挣钱,或者说不缺挣钱的路子。 就他这两天发布的《稻香》和《晴天》带来的热度,都能够让他大赚一笔。 心中没有顾忌,不怕得失,他自然也就敢狮子大开口了,大不了不合作呗,反正他又不吃亏, 而有机会不给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,那就是纯傻子了。 听到秦远的话,刘建宁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苦笑。 他常年混迹生意场,平时只有他宰人的份,却是没有想到这一次反倒是被秦远给宰了一顿。 不过他却丝毫不生气,虽然40%的版权分成远超市场惯例. 但是不可否认,他们依旧有利可图,而且这个利还不少。 再加上秦远最后说的那句话,实在是太霸气了。 饶是他听的都热血沸腾,胆敢保证写的歌都能够大火. 不火还不要钱,就光是这份自信,就绝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。 如此,他很是干脆道:“既然你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,那我要是不答应可就不礼貌了,成交!” 第(3/3)页